快报!国企领导婚外情致妻子两度流产 纪委介入调查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7:56:37 460 0条评论

国企领导婚外情致妻子两度流产 纪委介入调查

上海 - 近日,上海市某国企领导王某被曝与已婚女员工张某长期保持婚外情,并导致张某两次流产。张某的丈夫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后,纪委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了解,王某和张某在工作中相识,两人很快发展成为婚外情关系。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期间,张某两次怀孕,但都被王某以各种理由劝说打掉。

2024年1月,张某第三次怀孕后,王某再次劝说她打胎。张某坚决拒绝,并向丈夫陈某坦白了婚外情。陈某得知后怒不可遏,决定向有关部门举报王某。

陈某向纪委部门提供了王某和张某多次开房的记录以及张某两次流产的病历证明。纪委部门随即成立了调查组,对王某展开调查。

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王某已被停职调查。

事件引发关注

王某婚外情致妻子两度流产的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对王某的行为表示愤怒,并呼吁严惩违纪者。

有网友评论道:“这种人简直是衣冠禽兽,公职人员就应该以身作则,怎么能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也有网友表示,张某也是事件的受害者,希望她能够早日走出阴影,重新开始生活。

事件警示

王某婚外情致妻子两度流产的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道德纪律,洁身自好,抵制诱惑,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获刑4年10个月

深圳讯(记者 )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

2008年6月27日,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此后,蔡佳玲杳无音讯,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

15年间,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他们走遍全国各地,张贴寻人启事,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

3月20日,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这一天,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

然而,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案件启示

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再次警示我们,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

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

  •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
  •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
  •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
  •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

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

  •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
  •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 “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7:56:3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益佰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